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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清考及领取学历证书的通知
2015-05-18 00:0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即将开展2016届毕业生清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4月11日—5月6日

二、考试组织

1.考试课、考查课、体育课和实践环节的课程均由各开课学院(部)组织考试,其中公共课程的清考由教务处4月28日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部)请于4月10日之前将清考安排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水淼老师,届时教务处将派专人巡查。

2.考试课、考查课、体育课和实践环节课程的清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各二级学院(部)。

3. 考试课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各二级学院(部)及时上报需要印制试卷科目、印刷份数。

4. 请各二级学院(部)负责通知学生考试相关事项,学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过时将不再安排。

三、成绩录入

各二级学院(部)在5月13日之前录入清考成绩(过时教务处成绩录入系统将关闭),5月15日前将清考成绩记分册以学院(部)为单位派专人交给教务处刘涛老师。

四、领取毕业证书

1.学生可在5月23日-5月31日查询清考成绩,请各二级学院提前通知学生按时查询清考成绩,学生若有问题应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解决。

2. 所属学院安排专人于6月17日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毕业证书。

3. 学生于6月20日-22日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书。

教务 处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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