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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4-05 00:00  

各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2016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一) 网上报名时间:4月18—29日间工作日8:30—17:30。

(二) 现场确认时间:5月3日—5月5日。

(三) 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图书馆823办公室)。

(四) 申请认定对象

在教学岗位工作且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职教师对待)。

二、申请认定的有关要求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春季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一)。

附件一: 2016年春季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二: 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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