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考核实效,请各职能部门按照3月30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修订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准备相关考核指标,现将有关要求及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任务分解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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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定各学院(部)考核条例(一级指标)
| 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工部、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协作
| 3月31日前
| 五大块各按百分制分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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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定2016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 学校办公室
| 4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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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起草各单位目标责任书模板
| 学校办公室
| 4月5日前
| 4月份月度工作例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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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草各职能部门考核条例和重点任务清单
| 学校办公室
| 4月5日前
| 征求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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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起草各学院(部)重点任务清单
| 各职能部门拟定,办公室汇总
| 4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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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定各学院(部)考核细则(二级指标)
| 各职能部门拟定,办公室汇总
| 4月15日前
| 学校审核备案,各部门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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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各级各类指标报至学校办公室汇总。
联系人:房海静
联系电话:88756013,18963948063
邮箱:303710047@qq.com
未尽事宜请致电88756013。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