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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文明实训室”“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活动的通知
2018-03-08 12:25  

学校各单位:
   2017年,我校获评第一届(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校园”。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巩固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文明实训室”“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各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创建的积极性,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文明办(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协调,全校师生参与。党委宣传部、校办、纪委、工会、人事处负责“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的创建评比工作,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负责“文明实训室”的创建评比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文明班级”的创建评比工作,学生工作部、团委、总务处、保卫处负责“文明寝室”的创建评比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
三、评比范围
评比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学校评比表彰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各30%、文明实训室30%、文明班级30%、文明寝室60%。
四、方法步骤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分三步进行。
1.部署动员。3月份,在学校月度工作例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并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活动。4-11月份,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各项活动。如制定规划,落实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布置环境治理,适时开展检查评比。要结合学校及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动。
3.评比表彰。学校各负责单位将会组织开展不少与3次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开展集中评定,评定结果由文明办汇总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在评比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强教育,提高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2.认真组织,注重效果。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围绕学校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运用各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教职工和青年学生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特别要在效果上下功夫,切实抓出成效。
3.加强检查,落实内容。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创建情况要适时进行检查,抓好创建内容的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4.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适时报党委宣传部。

说明:评比标准由各牵头单位另行发布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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