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对考试方案、出卷、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装订归档等要求明确如下,请及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
一、考试方案
(一)公共科目全校统考时间:2018年7月4日
(二)公共科目考试安排
考试课程 |
考试年级 |
考试时间 |
大学英语(二) |
2017级 |
2018年7月4日 09:00-10:40 |
高等数学(二) |
2017级 |
2018年7月4日14:30-16:10 |
经济数学基础 |
2017级 |
(三)各二级学院(部)考核安排
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其他考试课程均由各学院在本学期第19周安排考试,考查课程(含形势与政策)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各学院(部)负责安排具体考试时间,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印制。各学院(部)2016、2017级期末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2日——8日。
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2日-8日(其中7月4日是教务处组织公共科目考试时间) |
考试场次 |
考试时间 |
第一场 |
08:20-10:00 |
第二场 |
10:15-11:55 |
第三场 |
14:00-15:40 |
第四场 |
15:55-17:35 |
注:考查课程要出具考核方案或试卷(见附件5: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二、考试试卷出卷要求
(一)试卷格式要求
1.试卷以教务处提供的通用格式为准,如课程有特殊要求者,必须事先提出具体试卷要求,报教务处批准。
2.非外语试卷正文按照字体为宋体,标准字号为小四号、字体加粗,试题内容字号为小四号进行设置,纸型B4。
3.外语试卷正文按照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大标题四号(加粗),小标题小四(加粗),试题内容小四,纸型为B4。
4.试卷格式模板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考务管理”中下载(试卷格式模板见附件1)。
(二)试卷命题及审核要求
1.各学院(部)期末所有考试课程须出样卷A、B、C三套。
2.按照《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方法》第二章考试命题规定执行,课程性质特殊需调整题型的,由命题教师提出书面报告,教研室和学院(部)审批。A、B、C三套试卷均要求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见附件2),如有任课老师同时承担2个班级同一门课程(授课学时与要求均相同)而考试时间不一致,则需要出A1、A2、B、C四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或按照程序向教务处提出该门课程统一考试时间要求。
3.大学英语、数学类课程要求出A1、A2、B、C四套试卷,由各教研室负责完成,要求各套试卷难度相同,每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5℅。考查课程若是出试卷进行考核,要出A、B两套试卷。
4.请各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并在试卷跟踪表(见附件3)上签字。
5.命题老师应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谨防泄露。
(三)出卷与考试时间要求
考试、考查课程样卷(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在14周(2018年6月1日)之前经学院(部)审核后由教学秘书交教务处,各学院(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期末考试,考试教室请各学院(部)与教务处协商解决。各学院(部)具体考试安排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派专人进行巡考。
三、考试、考查课程确定
考核方式按教师本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活动安排确定的方式执行。学校鼓励教师进行各项考试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具体程序为任课教师提出课程考试改革方式、教研室论证、各学院(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
四、成绩评定要求
(一)单开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大作业、实习等)和考查课按照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二)考试课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平时成绩占30%和考试成绩占70%评定总评成绩。卷面考试成绩小于43分,不参与总评,即总评成绩为卷面考试成绩。
五、成绩录入报送
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三天内,考核成绩经学院(部)审核后,教师可在限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操作方法可向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咨询),并把《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考试试卷交所属学院(部)。
六、试卷分析及归档
阅卷教师应认真填写《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上的试卷分析表(考试课)或成绩分析表(考查课),各学院(部)应将试卷以课程/班级分类装订存档,试卷装订封面见附件4。
附件:1.试卷格式模板
2.课程考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3.试卷跟踪表
4.试卷装订封面
5.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注:以上附件在教务处网站 “下载专区”之“考务管理”下载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