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实验(训)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训)室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训)室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存有开展实验(训)教学所用许多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在日常工作中,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训)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训)教学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对实验(训)室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实验(训)教学、实验(训)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迎九
副组长:赵新
成员:阮佳、李满、徐娇、钟雷、吴蜜、马江华、黄庆、熊慧、张桂红、李坦、王军、商林、张烈超、梁娟、赵瑾。
2.职责分工
主管副校长与各二级学院签订实训室安全责任书。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分管实训室领导及教研室、实训室负责人等参加;建立二级学院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每个实训室都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与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训室的教师签订实训室安全责任书。各实验(训)室负责人是本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训)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训)室安全。
四、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训)室有关负责人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训)室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医疗、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三)实验(训)过程中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烫烧伤:脱离热源,用冷清水冲洗20分钟或至无疼痛感觉,轻轻擦干伤口,用纱布遮盖,保护伤口。不随便涂药,不挑开水泡。
(2)实验(训)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强酸强碱灼伤注意点:水流量越大越好,但冲力要溫和。强碱灼伤冲洗时间比强酸长二十至三十分钟。千万不要用化学物品或中和溶液,记住化学物品名称或将容器一起送医院。眼灼伤:仔细冲洗,脸向一侧,伤眼向下,冲洗时眼睛张开,除去隐形眼镜,由内角往外角冲洗二十分钟以上,包扎双眼,不可揉眼,送医途中继续冲洗。
(3)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训)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实验(训)室有关负责人,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四)实验(训)室仪器、药品被盗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实验(训)室仪器、药品被盗,应立即报告实验(训)室有关负责人及保卫处;如有贵重仪器或危险化学药品被盗,尤其是剧毒化学物品被盗或缺损,还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尽快上报教育厅。
五、危险品事故处理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六、调查处理程序
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预案落实
本应急预案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