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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10级毕业设计具体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2-09-17点击:

    2012—2013-0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毕业设计(答辩)具体实施方案

    (2010级高职毕业生)

    一、毕业生答辩时间:

    第18教学周(2012年12月29日—2012年12月31日)各答辩小组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表1、附表2。

    二、毕业生答辩程序:

    1、指导教师完成设计、评审论文(2012年12月21日前完成) --> 修改 --> 交评审教师评审(2012年12月24日—2012年12月28日)--> 装订并提交各答辩小组 -->答辩(2012年12月29日—2012年12月31日) --> 论文交答辩小组指导老师批阅 —->交学院存档(学院教学秘书)

    2、由于顶岗实习或其他工作原因,部分学生不能回校参加答辩。凡申请延期答辩的同学,由指导老师首先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定,然后由本人向学院提出延期答辩书面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各位指导老师将申请延期答辩的同学名单在2012年12月28日以前报系部汇总。延期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4月19日-5月9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答辩委员会:

    主 任:戴月

    副主任:刘红卫、杨海澜

    成 员:胡晓君、李繁、胡迎九、朱一多、施亚齐、杜玉林、黄庆、陈爱华、罗云高

    秘 书:邓佳

    四、答辩分组:

    具体见附表1。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成绩类别

    评定依据与标准

    备注

    论文(设计)过程成绩

    (总分30分)

    依据:

    1、学生的完成态度和投入的时间、精力情况。

    2、学生接受指导的情况和独立分析、完成情况。

    3、学生运用基本技能获取、利用信息的情况。

    标准:大致分上、中、下三档,上档24-30分;中档18-23分;

    下档0-17分;各档比例要适当。

    由指导教师评定。

    论文(设计)质量

    成绩

    (总分40分)

    依据:

    1、论文(设计)的理论分析与运用的正确性和实践证实情况。

    2、论文(设计)的创新情况。

    3、论文(设计)结构的合理和条理清晰情况。

    4、论文(设计)的形式和完整性情况。

    标准:大致分上、中、下三档,上档32-40分;中档24-31分;下档0-23分。

    由指导教师给出初始成绩,答辩小组给出复审成绩,以复审成绩为准。

    论文(设计)答辩

    成绩

    (总分30分)

    依据:

    1、对论文(设计)表述的正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25%)

    2、对论文(设计)的主线和重点的把握情况。(10%)

    3、所学知识在论文(设计)中的融合情况。(15%)

    4、回答问题的准确度、完整度和速度。(50%)

    标准:大致分上、中、下三档,上档24-30分;中档18-23分;

    下档0-17分。

    注:针对论文(设计)中的最基本问题不能作出回答,是明显的请人完成论文(设计)者,一律以“0”分记。

    一般由答辩小组评定,小组有异议则交由答辩委员会评定。

    总 评 成 绩

    (满分100分)

    1、三项成绩相加后≥90分的为“优秀”; 80分≤总评成绩<90 分为“良好” ;70分≤总评成绩<80分为“中等” ;60分≤总评成绩<70分为“及格” ;总评成绩<60分为“不及格” 。

    2、凡是在答辩中不能比较正确地表述论文(设计)的基本思想与内容,针对论文(设计)本身及其相关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问题不能回答的和是明显的请人完成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总评成绩一律为“不及格”。

    由指导教师评定。

    备注:答辩领导小组在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抄袭情况,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综合成绩评定标准

    综 论文

    答辩

    及格

    不及格

    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及格

    及格

    不及格

    不及格

    及格

    及格

    及格

    不及格

    不及格

    六、其他

    1、各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首先审查学生是否具备评审资格,是否经指导教师、评审教师签字通过。若手续不全,不准其参加答辩。

    2、在答辩过程中,注意强调对毕业生相关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如:《毕业实习周志》、《毕业实习鉴定(报告)》、《毕业生就业证明》(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等,并以此为依据,对学生的最终毕业实习(含答辩)成绩进行评定。

    3、对在答辩中出现的问题,应由各组负责人提交电子信息工程系答辩委员会协调解决。

    4、考虑到我系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将本届学生毕业答辩与本学期课程设计交叉进行,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11月8日

    附表2:各答辩小组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第二轮)

    答辩小组组成

    时间

    地点

    第一组

    ( 40 人)

    组长

    朱一多

    2013年4月25日

    8:20—10:00

    2013年4月25日

    10:15—12:00

    实训楼502

    实训楼503

    组员

    张桂红

    何晓鸿

    邢晓敏

    第二组

    ( 34 人)

    组长

    施亚齐

    2013年4月25日

    13:00—17:00

    实训楼501

    组员

    刘丹

    陈东

    第三组

    ( 42 人)

    组长

    赵新

    2013年4月25日

    8:30—12:00

    实训楼505

    组员

    罗云高

    杨正祥

    商林

    第四组

    ( 76 人)

    组长

    王炜

    2013年4月25-26日 9:00—17:00

    教师楼131

    组员

    杜玉林

    沈卫文

    张术平

    第五组

    ( 49 人)

    组长

    黄庆

    2013年4月25-26日 9:00—17:00

    教师楼137

    组员

    胡迎九

    龙萍

    黄玮

    注:请各小组注意答辩时间安排。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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