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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9-04-11 16: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课程建设质量是衡量高职院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要以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通过加强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努力培养适合经济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课程建设的目标

第三条 根据课程建设水平,我校课程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即达标课程、良好课程和优秀课程。

第四条 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都应纳入课程建设体系,每门课程均应设置一名课程负责人,每位专职教师(新入职青年教师除外)均应负责1门以上的课程建设。

第五条 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必须建设达标。学校鼓励建设一批“优秀”课程,并以此为基础选拔建设一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章 课程建设内容及评价指标

第六条课程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二)课程设置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课程标准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培养与训练,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与完备性,体现能力培养和创新精神;课程结构体系完善,重点难点突出,学时分配合理,教学措施得当;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更新课程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课程教学中。  

(三)教学团队

以课程建设为载体,逐步形成一支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要的课程教学团队。以“双师结构”目标建设课程教学团队,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积极从行业企业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兼职教师。改善师资结构,使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知识技能结构更趋合理。

(四)教学过程

教学目标准确,内容安排合理,根据课程特点、专业要求和学情,选用优秀高职教材,优选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者与行业企业联合编写工学结合教材;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设计完整,教学资源丰富,教案完整、规范,贯穿德育、美育、心理健康、创新创业教育;采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等多样化教学方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体现“做中教,做中学”;广泛使用现代信息化教学手段如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展仿真教学或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全面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

(五)课程考核

体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涵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态度,突出能力考核;合理设计教学反馈环节,评估教学效果,有效运用教学反馈;探索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六)实践教学建设

结合课程特点,建立健全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案;改革实践教学内容,重视综合性、创新性实训课程;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七)教学质量

按照学校课程建设要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评价。学生考核成绩合格率、优良率高,基本呈正态分布。课程对应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高。学生参加与课程直接相关的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竞赛,将各类成果用于教学中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八)教学资源

重视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网络学习空间内容丰富,提供课程标准、授课教案、课件、习题试题、在线互动、教学视频、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指导书及参考资料等课程建设资源,能供学生较为方便地自主学习。

第七条 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

第四章 课程建设的实施、管理及评定

第八条 课程建设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二级学院(部)负责落实。

第九条 二级学院(部)负责本院(部)课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课程负责人组建课程团队,根据课程建设评价标准,开展本课程的全面建设。

第十条 课程建设列入各教学单位和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对课程建设实施目标管理。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的成效将作为本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的有关指标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的评定

(一)各课程负责人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进行总结自评,提交自评意见。

(二)二级学院(部)根据标准进行检查,提交检查意见。

(三)教务处提请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评审。

(四)课程建设评价标准总共有20个主要观测点,不多于2个观测点存在问题的课程评定为优秀课程,3-4个观测点存在问题的课程评定为良好课程,5-8个观测点存在问题的课程评定为达标课程,9个及以上观测点存在问题的课程评定为不达标课程。

(五) 评审结果在全校通报,将作为本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的有关指标的重要依据。

(六)不达标的课程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质量控制要点

存在的

问题

1.

课程设置

与开发

1.1

课程定位与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建设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性质

作用

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地位和作用显著,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起重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

课程设计思路

与企业行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任务导向的课程开发与设计,课程体系结构完整、重难点突出、学时分配合理,教学措施得当。

1.2

内容选取

课程标准

出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培养与训练,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针对性和

适用性

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选取课程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课程教学中,重点突出、难点有解决办法。

1.3

内容组织

组织与安排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与序化教学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教、学、做”一体化,体现“做中教、做中学”,实践教学环节设计合理。

1.4

资源建设

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源

选用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工学结合教材,先进、合适的教材特别是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课程相关教学资源齐全。

1.5

网络教学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与硬件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提供课程标准、授课教案、课件、习题试题、教学互动、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参考资料、教学视频、动画等,课程网站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

2.

课程实施

 

2.1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准确,授课计划严谨,内容安排合理,教学策略得当,教案完整、规范。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特点,灵活设计教学案例。

2.2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紧扣课程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实现“做中教,做中学”。

2.3

教学手段

信息技术应用

运用现代信息化教学手段如虚拟现实技术,开展虚拟仿真教学或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

3.

教学团队

3.1

主讲教师

师德、能力与水平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3.2

教学团队结构

“双师结构”与专兼职结合

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和具有企业经历教师比例80%,专业教师中兼职教师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的要求;兼职教师承担一定的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教学团队知识、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

 

4.

实践条件

4.1

校内实训条件

设备与环境

校内实训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需要,设施、设备利用率高。

4.2

校外实习环境

建设与利用

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能为课程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

5. 课程考核

5.1全面考核与综合评价

考核评价与教学反馈

体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涵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态度,突出能力考核;合理设计教学反馈环节,评估教学效果,有效运用教学反馈;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5.2 教学效果

学生成绩

学生考核成绩合格率、优良秀率高,基本成正太分布。

6.

课程特色与创新

课程特色与创新

课程特色与创新点

课程具有一定的特色,有一定的创新性。

7.

教学效果

 

7.1

教学评价

督导和学生评价

课堂教学听评课得分高。

7.2

社会评价

社会认可度

学生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高,动手能力强,课程对应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教师参与各类教学竞赛或将各类成果用于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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