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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聘船舶与轮机工程系副主任、电子与计算机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兼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的通知
2008-06-13 00:00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武交院党组[2007]26号),学院党委决定,聘任船舶与轮机工程系副主任1人、电子与计算机系副主任1人、科研处副处长兼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所长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管理知识、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实绩。

3.有良好的品德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富有合作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满负荷工作要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4. 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5.特别优秀的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6.船舶与轮机工程系副主任从具有航海教育背景或航海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资格条件适当放宽。

二、竞聘步骤和程序

(一)公布岗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操作程序。

(二)个人报名。选择一个岗位并填写竞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公示名单。按照竞争上岗通知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

(四)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每人演讲时间限定6分钟以内。每位竞聘者演讲完后,由演讲评审组现场打分(演讲内容要求见附件1)。

(五)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主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组织考察形成的考察材料包括综合评价和量化成绩。量化成绩组成:竞聘演讲成绩占20%,民主测评分占30%,综合考核分占50%(演讲评分参考规则见附件2,量化成绩评分办法见附件3)。

(六)提交拟任候选人员名单。党委组织部综合竞聘演讲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和综合考核评价与量化评价成绩,向学校党委提交拟任候选人员名单。

(七)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学校党委根据党委组织部提交的拟任候选人员名单,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一般按岗位职数的2倍确定候选人;再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八)拟任人选公示。

(九)办理聘任手续。

三、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聘任的中层干部聘任期限为1年半,试用期为半年,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

四、纪律要求

(一)参加竞聘人员要讲团结、讲大局、讲正气,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竞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维护正常竞聘工作秩序,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申诉。

(三)要严肃干部工作纪律。竞聘工作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竞聘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竞聘工作。任何个人不得泄露干部任免酝酿讨论的情况。

五、组织领导

竞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由党委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工作人员从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处抽调。

六、时间安排

8月4日—5日报名、资格审查(报告时间:8月4日—5日上午8:30—下午5:00,地点:行政办公楼408室,联系电话88756030,联系人:陈少文、蒋青)

8月6日竞聘演讲

8月7日组织考察

8月8日党委会研究拟任人选

8月9日公示岗位人选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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