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7级新生定于9月9日至22日开展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热情,进行爱国主义、国防知识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培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锻炼学生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自控能力,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和内务卫生习惯。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2017级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学生工作部、学校办公室、思政课部、保卫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负责2017级新生军训、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文明养成教育、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和部署。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整个军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职责分工
1.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2017级新生军训计划、军训教官的人员安排、军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后勤保障、评优评先以及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各项综合素质教育的协调、安排和部署。
2.学校办公室:负责开学典礼的各项工作安排。
3.思政课部:负责新生国防主题教育的制定和实施。
4.保卫处:负责新生安全主题教育及军训期间校内交通秩序的保障。
5.总务处:负责新生军训期间学生用水、用电及医疗的保障和教官的餐饮、住宿保障。
6.团委:负责新生军训期间志愿服务及《军训快递》的编辑和发布。
7.二级学院:负责军训期间新生的日常管理、入学教育和专业介绍等。其中,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船舶与航运学院重点做好士官班施训教官的管理及思想稳定工作。
(三)建制构成
全校成立军训团,由参训单位负责人担任团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团政委。原则上以二级学院为建制、按专业进行编排。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跟训辅导员编入营连编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新生入学教育。
学校参训学生人数约5500人(待定),带训教官193人(外聘教官15人、士官班学员178人)、设1个建制团、9个建制营(各二级学院为一个营)、76个建制连队。各学院需提前根据新生报到情况按约80人/排拟定学生军训团建制名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和训练内容
(一)时间安排
2017级新生军训时间为9月9日(周六)至22日(周五),共计14天;
辅导员与教官见面时间:9月8日(周五)下午15点,地点在行政楼1号会议室;
教官与新生见面时间:9月8日(周五)下午18点30分,由各学院与军训教官自行安排见面地点;
军训动员大会时间:9月9日(周六)下午15点,南苑操场;
军训总结表彰大会暨开学典礼时间: 9月22日(周五) 上午9点,南苑操场。
(二)军事技能训练
军事技能训练内容包括队列训练、内务整理训练、分列式和阅兵式训练等。(军训具体安排见附件2、附件3)
(三)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入学教育包括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知识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文明养成教育等。其中,9月11日-15日下午,各学院专业介绍、校纪校规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等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后,于9月9日报军训办公室(教师楼228)。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身份认定工作由各学院于9月9日-30日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学生体检和新生数据采集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具体见附件4)
四、考核及评比
(一)学生考核
军训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参训学生进行考核,并填写《军训鉴定表》。考核通过的学生,方可按学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制度计算相应学分。未得到相应学分者需重修。
(二)评优评先
学校将开展军训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内务寝室、优秀先辅导员、优秀教官等各项评比活动。其中,各类表彰评先不超过参训总数的20%。
五、工作要求
(一)军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四项制度”,做好“四项工作”。“四项制度”分别是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查房制度和跟训制度。“四项工作”分别是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安全工作、文明守纪教育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跟训辅导员全程跟训,工作不留死角。跟训辅导员军训期间如有事离校需向校军办公室(教师楼228)书面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检查跟训辅导员到岗情况。同时,各学院要切实做好2017级新生的日常管理、军训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三)参训学生需严格遵守军训各项规章制度。因病确需请假者,须经校医院值班医生诊断,开具病情诊断书,辅导员、教官批准后方可请假。校外医疗机构为学生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假条),须经校医院值班医生审核确认,换发校内统一的病情诊断书,方可生效。跟训学生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军训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军训地点。
(四)军训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通知为主。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5日